用数据说话 12省市水环境治理年度“成绩单”出炉
作者:来源:环保在线发布时间:2020-11-02浏览量:1263

近日,生态环境部公开了《2019年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》。在污水处理领域,其中显示,全国地表水Ⅰ—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74.9%,同比上升3.9个百分点。重要流域、湖泊等优良水质上升,较差的劣Ⅴ类水质有所下降。  有830个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监测断面全年均达标,占92.0%;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2899个黑臭水体消除2513个。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,我国总体水环境质量正在逐步改善当中。2019年全国部分省市的生态环境状况具体如下: 
云南
      主要河流国控省控监测断面水质优良率达到84.5%,比2018年提高0.7个百分点;主要出境、跨界河流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%;湖泊、水库水质优良率为82.1%;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7.9%,县级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8.9%。
重庆
       2019年,重庆除长江干流重庆段总体水质为优外,长江支流总体水质良好,114条河流196个监测断面中。此外,Ⅰ-Ⅲ类、Ⅳ类、Ⅴ类和劣Ⅴ类水质的断面比例分别为87.8%、8.6%、3.1%和0.5%。
浙江
       浙江水环境质量持续提升,省控一至三类断面占91.4%,比上年上升6.8个百分点;无劣五类断面。全省开展监测的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为96.7%,比上年上升2.2个百分点;11个设区城市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个数达标率为95.5%,比上年上升5.0个百分点。
青海
       据介绍,青海省地表水61个水质例行监测断面中,其中60个监测断面水质达到水环境功能目标,达标率为98.4%;同时全省13个市州级、41个县级城市(镇)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保持稳定。
贵州
       2019年主要河流监测断面中98.0%达到Ⅲ类及以上水质类别(即监测断面优良比例为98.0%),同比(与2018年相比)上升0.6个百分点;全省2个入境断面均达到Ⅱ类水质类别,同比持平。水质同比处于稳中向好的趋势。
广西
       在水环境质量改善上,广西51条主要河流的97个国家及自治区级地表水水质监测断面水质优良比例(I~Ⅲ类水质)为92.8%,水质总体优;52个国家考核地表水水质监测断面优良比例为96.2%,无劣Ⅴ类水体,达到国家考核目标要求。
广东
       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对79个在用集中式供水饮用水水源水质开展了监测,水源达标率为97.5%;城市饮用水源水质以Ⅱ类为主,水质总体优良;79个水源地中,以监测频次计,5.9%为Ⅰ类,67.2%为Ⅱ类,水质优;26.5%为Ⅲ类,水质良好。
黑龙江
       在污水治理上,黑龙江2019年完成17个市级和26处县(区)级水源地问题整改整治,推进水源水质达标替代工程,累计完成40个黑臭水体治理;同时加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度,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7.6万吨/日,新建改造排水管网571公里。
天津
       2019年全市优良水质断面比例首次达到50%,较2014年提高25个百分点;劣V类水质断面比例首次降至5%,较2014年下降60个百分点;近岸海域优良水质比例达到81%,同比增加31个百分点,连续4年未出现劣Ⅳ类水质。
福建
       主要河流水质总体保持优,全省12条主要河流Ⅰ~Ⅲ类水质比例96.5%,同比上升0.7个百分点,比全国平均水平高21.6个百分点。县级及以上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%。
安徽
       2019年,安徽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有所改善。监测320个监测断面(点位)中,Ⅰ—Ⅲ类水质断面(点位)占72.8%,同比上升3.3%;劣Ⅴ类断面(点位)占1.9%,同比下降1.8%;长江流域总体水质状况由良好好转为优;淮河干流总体水质状况持续为优,新安江流域水质状况持续为优。
山东
       2019年,全省省控及以上138个地表水考核断面中,除7个断面全年断流、1个实施河道整治外,水质优良(达到或优于Ⅲ类)66个,占50.8%;Ⅳ类50个,占38.5%;Ⅴ类12个,占9.2%;劣Ⅴ类2个,占1.5%。
       2020年是碧水保卫战的收官之年,因此各省市将继续加大污水治理力度,多方位统筹安排,确保落实每一项治理措施,从而打赢打好2020年水污染防治攻坚。